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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时间:2019-04-19  作者:郑智芳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5月,罗某某加盟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事网上租车经营业务。在向客户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经营中,罗某某违反公司规定私自使用自己办理的POS机向客户收取车辆违章保证金到个人账户,事后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后陆续代为退还客户被骗保证金。近期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花溪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花溪区院及时向公安机关调阅相关案件材料,并与公安机关、公司代表多次交流,反复论证案件定性、取证方向,并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该案中罗某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客户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公司财产权益、企业声誉,花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以实际行动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工作,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良好环境。目前,罗某某已被花溪区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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