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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建立补植复绿基地 共同保护花溪绿水青山
时间:2017-12-15  作者:杨敏  新闻来源:花溪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近日,我院分别与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和经开区生态促进局联合建立了“花溪区涉林案件异地恢复暨补植复绿基地”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替代性恢复生态林建设基地”,并举行了挂牌仪式。

  为贯彻落实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花溪森林资源保护,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同时,强力推进违法使用林地、林木的恢复及复绿工作,促进花溪区及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我院分别与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和经开区生态促进局联合建立了“花溪区涉林案件异地恢复暨补植复绿基地”和“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替代性恢复生态林建设基地”。“花溪区涉林案件异地恢复暨补植复绿基地”位于花溪区孟关林场坪子工区六林班,林地权属为国有,面积702亩,造林树种主要以青钱柳为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替代性恢复生态林建设基地”位于花溪区金竹社区服务中心竹林村(阿哈水库),面积为30亩,造林树种为樱花。

  目前,经对花溪区2014年至2015年度所有涉林案件恢复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生态和经济兼顾的原则,共16件涉林案件先期实施在“花溪区涉林案件异地恢复暨补植复绿基地”内造林112.549亩,补种林木1152株,栽植树种为乔木树种青钱柳。经对经开区2014年至2016年所有涉林案件恢复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共有9件涉林案件先期实施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替代性恢复生态林建设基地”内造林18.23亩,补种树种840株,栽植树种为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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